菲律賓進出口通關這些問題你需要注意
1、進口申報時限
貨物申報必須在船舶或飛機上最后一個包裹卸貨之日起 15 天內提交。根據要求,提交貨物申報的期限可以根據有效理由再延長15天:前提是該請求是在提交貨物申報單的原始期限屆滿之前提出的。
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貨物申報單構成默示放棄貨物。
2、進口開始和終止的時間點
當運載船只/飛機進入菲律賓領土并打算在那里卸貨時,進口即開始。
在以下情況下,進口被視為終止:
(a) 貨物應付的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已在入境口岸支付或擔保支付,并已獲得撤銷的法定許可;或
(b) 如果貨物被視為免征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則貨物已合法地離開該局的管轄范圍。
3、進口類型
(一)自由進出口
(二)受管制的進出口
受管制的貨物只有在進口或出口之前取得必要的貨物申報或出口報關、清關、許可證和任何其他要求后才能進出口。在進口的情況下,允許在貨物到達后但在從海關放行之前提交要求,但僅限于有關法律或法規規定的情況。
(三)禁止進出口
禁止進出口以下貨物:
(a) 任何形式的書面或印刷品,其中包含任何鼓吹或煽動叛國、叛亂、叛亂、煽動反對菲律賓政府或強行抵抗菲律賓任何法律的事項,或含有任何威脅要奪走菲律賓境內任何人的生命或對其造成身體傷害的書面或印刷品;
(b) 設計、意圖或改裝用于生產非法墮胎的貨物、器械、藥物和物質,或任何宣傳、描述或提供直接或間接信息的印刷品,說明非法墮胎的地點、方式或實施者;
(c) 含有淫穢或不道德性質的文字或印刷品、底片或電影膠片、照片、版畫、平版版畫、物品、繪畫、素描或其他表現;
(d) 全部或部分由金、銀、其他貴重金屬或合金制造的任何貨物,而印章、品牌或標記未表明金屬或合金的實際質量純度;
(e) 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在供人食用的食品、商品中摻假、貼錯標簽的,在供人食用的藥品中摻假、貼錯標簽的;
(f) 《知識產權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的侵權商品;和
(g) 主管當局頒布的法律或規章明確禁止進出口的所有其他貨物或其部件。
(四)限制進出口
除非法律或法規授權,禁止進出口下列受限貨物:
(a) 炸藥、火藥、彈藥和其他爆炸物、火器和戰爭武器或其部件;
(b)用于賭博或分配金錢、雪茄、香煙或其他貨物(如果該等分配是靠運氣)的機器、裝置或機械裝置,包括頭彩和彈球機或類似的發明或其部分;
(c) 彩票和抽獎券,但其廣告和其中的抽獎清單除外;
(d)大麻、鴉片、罌粟、古柯葉、海洛因或其他麻醉品或菲律賓總統宣布或今后可能宣布的合成藥物,或任何化合物、人造鹽、衍生物或其制劑,但由菲律賓政府或經危險藥物管理局正式授權的任何人為醫療目的進口的除外;
(e) 任何材質的鴉片煙斗或其部件;和
(f) 其他限制進出口的貨物。
對上述貨物的進出口限制應包括對其過境的限制。
4、商品類型
根據CMTA,對FOB或FCA價值通常為千比索(P10,000.00)或以下的商品不征收關稅和稅款。
資料來源:CMTA第3條
價值超過1萬菲律賓比索的商品
以下是確定要作為非正式入境處理的貨物的注意事項:
(a) 船上交貨價(FOB)或承運人交貨價(FCA)價值低于五萬比索(P500000.00)的商業性質貨物;和
(b) 個人和家庭物品或貨物,不論是否需繳納關稅和稅收,但不屬于商業數量;
(c) 根據CMTA第800條有條件征稅和/或免稅進口;
(d) 清關以前進口的外國使館和免稅機構出售給非特權買主的外交用品和設備。
5、貨物申報類型
正式入境包括價值不低于PHP 50,000 的機上免費(FOB)或免費承運人(FCA)的商業性質貨物,以及乘客行李或郵件中進口的個人和家庭財物或非商業數量的貨物。
同時,非正式入境涵蓋價值低于 50,000 菲律賓比索的船上(FOB)或自由承運人(FCA)的商業性質貨物。
所有進口貨物均須提交貨物申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