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設備廣州進口報關過程中應該注意的事項
在進行海關辦理進境手續流程中,進口報關是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是否能夠順利報關,關系著船貨能否順利銜接,貨物是否順利放行到廠。所以我們要提前了解清楚廣州進口報關之前要理好各個注意事項,避免發生因無法準時交貨導致客戶蒙受損失等狀況。下面就是聚海國際報關代理小編對于廣州進口報關注意事項的整理,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
1.進口報關單證(裝箱單,發票,貿易合同)等所有單證一定根據實際貨物一致
2.裝箱單,發票,貿易合同等單證上的貨物品名一定要一樣并且和實際貨物的品名一致
3.裝箱單上的貨物重量和方數要和提單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實際貨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號,發票上面要有發票號
5.是木質包裝的需要在木質包裝上有IPPC標示
6.從韓國和日本進口貨物,還要有非木質包裝證明.
7.凡進口下列九類商品必須提前5天預申報:
汽車零件;化工產品;高科技產品;機械設備;藥品;多項食品;多項建材;鋼材;摩托車零配件。
8.凡進口舊印刷機械,進口年限不能超過10年,超過10年國家不允許進口
9.凡進口發電機組,工作實效不能超過15000小時,年限不能超過8年
10.舊醫療器械,國家不允許進口
其它注意事項
(1)首先應與港池調度室取得聯系安排計劃。
(2)根據提箱的多少與堆場聯系足夠的車輛盡可能按港方要求時間內提清。以免產生轉棧堆存費用。
(3)提箱過程中應與堆場有關人員共同檢查箱體是否有重大殘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設備交接單上簽殘。
6.重箱由堆場提到場地后,應在免費期內及時掏箱以免產生滯箱。
7.貨物提清后,從場站取回設備交接單證明箱體無殘損,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取回押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