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叉車從香港進口報關運輸海關監管需要的要求
電動叉車屬于特種設備,特種設備香港貨運物流運輸屬于進口運輸,在操作時要接受海關監管,達到海關監管要求方可運輸。那么很多朋友會問了,電動叉車這種特種設備經香港貨運物流進口運輸海關監管要求是哪些呢?不要急聚海國際小編將全方位解決大家疑問。
1、什么是特種設備?
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定義,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動叉車、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2、進口特種設備還有哪些監管要求?
設備附帶部件屬于特種設備的,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調整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質檢檢〔2006〕107號)要求,有關部件應取得我國生產/制造許可。
進口產品屬于或附帶蓄能器的,根據《關于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國質檢特函〔2005〕203號)要求,只需進口蓄能器殼體生產廠取得制造許可,但蓄能器產品上必須注明殼體制造廠名稱和許可證編號。
壓力管道元件隨鍋爐、壓力容器整機進口的,根據《質檢總局關于承壓特種設備制造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原質檢總局公告2012年第151號)要求,上述元件隨鍋爐、壓力容器同時進行產品安全性能檢驗。
進口特種設備屬于舊機電的,如在《公布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目錄調整有關事項的公告》(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06號)項下,不準進口。其他允許進口的舊特種設備,需獲得我國準入許可,并按規定實施裝運前檢驗。屬于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還應提供有效排放達標檢驗報告等證明文件。
特種設備香港貨運物流進口運輸最大難題就是清關環節,特別是一些舊的特種設備,貨物資料難以收集,設備參數也不好達標,遇到了需要特別注意。
特種設備香港貨運物流進口運輸完成了清關環節之后運輸就相對較為簡單了,專業的香港貨運物流進口運輸有專業的運輸設備,不管是設備是否超長、超大或是超重都可以安排。